为了秉承无锡摄影事业的优良传统,展示无锡摄影家的艺术成就,经无锡市摄影家协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将编辑出版《无锡市摄影家协会优秀作品集》。请各团体会员单位、各位会员搜集提供相关作品及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 提供获奖摄影作品,这些作品必须是2005年1月1日以后获奖并符合下列条件:
1.获得国家级奖,指国家宣传、文化主管部门和文联(含中国摄协)颁发的奖项:中国摄影“金像奖”、文化部“群星奖”;中国摄协主办的全国摄影艺术展览、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览入选作品;世界新闻摄影比赛(荷赛)三等奖以上的摄影作品。
2. 获得省级奖,指江苏省宣传、文化主管部门和文联(含江苏摄协)颁发的奖项:江苏摄影最高奖“江苏摄影奖”(金瞬奖);文化厅“五星工程奖”银奖以上;江苏摄协主办的省级(届别)摄影艺术展览(铜奖以上);江苏摄协主办的省级摄影比赛银奖以上作品。
3. 获得市级奖,指无锡市宣传、文化主管部门和文联(含无锡市摄协)颁发的奖项:无锡摄协主办的市级(届别)摄影艺术展览(银奖以上);无锡摄协主办的市级摄影比赛金奖作品,市文化局“群芳奖”摄影金奖作品。
4.市摄协会员还可选送各类国际影展获奖作品、各专业摄影报刊发表的作品或近几年新创艺术作品一幅(组),要求提供纸质10寸照片。
二、要求:
1.图片文件大小不低于5M,每张照片须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创作时间、获得何种奖项,并附上证书复印件。
2.上述资料均以电子文件形式报送市摄影图片中心指定电子邮箱:741528174@qq.com
联系人: 刘萍、丁羿 , 联系电话:88575596。并注明“作品集征稿”。
3.征集作品都要经评委会评审通过后再入编作品集。
4.截稿日期:2017年12月31日。
无锡市摄影家协会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