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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届无锡市摄影艺术展览征稿启事

主办:无锡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无锡市摄影家协会

     无锡市摄影艺术展览是我市举办的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档次最高的综合性摄影展览。自上世纪80年代创办以来,已经成功举办了16届(两年1届),第17届无锡市摄影艺术展览将作为市文联今年的重要文化活动项目。

第17届无锡市摄影艺术展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倡导广大摄影人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与时代同步伐,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生活,创作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作品,向党的百年华诞献礼。本届展览从即日起开始征稿,诚邀广大摄影家、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积极参与。

        一、征稿规则

1.凡无锡市民(包括在锡工作一年以上的新市民)均可投送作品。

2.展览分纪录、艺术(含创意和商业类)两大类。同一参赛作者可任选两个类别投送,但同一件作品不得重复投送不同类别。每位参赛作者不论投送何类别,总数不得超过10件(注:每幅/组作品为“1件”)。参赛作品一律用电子稿件(作品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投稿,参赛作者应对投稿作品的原创性负责,每幅参赛作品需在文件名中注明:送稿类别、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手机号码。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3.展览不接受已在历届全国影展、江苏省摄影艺术展、无锡市摄影艺术展及中国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全国性影展中入选或获奖的作品,欢迎和鼓励选送新作品。每位作者参加评选不受奖项限制,可重复得奖。

4.投送的摄影作品,题材、体裁和风格不限,黑白、彩色均可。

5.组照作品每件限4-10幅。组照作品应按排列顺序编写在每张电子作品上。作品如要提供简要文字说明的,请按作品顺序用WORD文档写明。

6.本届展览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稿。

7.征稿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30日(以收到稿件为准)

        二、奖项设置

       本届无锡摄影艺术展览拟入选作品120件。

1.   纪录类:约55件

金奖2件、银奖3件、铜奖5件

2.   艺术类:约65件

金奖2件、银奖3件、铜奖5件

三、类别释义

   (1)纪录类:纪录摄影是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人类社会生活、自然生态环境及民俗风情等各类题材的摄影作品。涵盖新闻摄影、专题报道摄影、社会纪实摄影、自然纪实摄影等。

纪录类作品力求准确客观展示拍摄现场的状态。对纪录类作品的后期处理不得损害作品的真实性,须符合以下规定:

  1. 使用图像软件处理照片时,不允许对原始图像做影响照片真实属性的调整和润饰。

  2. 不允许对画面构成元素进行添加、移动、去除(去除图像传感器及镜头污点除外)。

  3. 允许裁切、旋转画面。

  4. 不允许对画面进行翻转和破坏原始比例的拉伸、压缩。

  5. 不接受二次或多次曝光拍摄的作品;不接受相机自动生成或者用软件拼接而成的全景图。

  6. 允许对整体影调及局部影调进行适度调整,但不允许破坏原始影像的基调与氛围,不允许为隐藏画面元素而进行大幅度的明暗层次修改。

  7. 允许将彩色照片整体转化成黑白或单色,不允许做局部黑白或单色调整。

  8. 数字影像须保留原始文件,胶片拍摄转化为数字照片须保留底片,以作为判断该影像真实性的最终证据。

每件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件等要点),组照除总体性文字说明外,还须提供每幅作品的分说明。

  2)艺术类(含创意和商业类):艺术摄影是指为表达审美意趣、倾诉主观情感而创作的摄影作品。鼓励视觉创新,鼓励与其他艺术形式的融合。题材可涵盖人文景观、民俗风情、人物、静物、动植物等,也包括创意影像、观念影像、实验性影像等。对创作技法和后期处理不作限制。如有需要每件作品除标题外,可有拍摄时间、地点、创作想法等简要说明。投送作品中,如使用他人素材创作的需注明。

        四、特别说明

1. 主办方将邀请摄影专家组成评委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选。

2.评委会可根据实际来稿情况,可适当调整各类入选作品的数量。因违规等原因被取消入选资格后空缺的名额,不再增补。

3.参赛作者应实名投稿,并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实际作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参赛作者自行承担。

4.凡在本届展览中获奖和入选的作者,均可获得主办方颁发的奖牌或证书。并作为加入省摄影家协会和市摄影家协会的积分,主办单位对获奖、入选作品有使用权,该作品同时作为无锡市摄影图片中心的当然入库作品,不另发稿酬。

5.本届展览拟获奖和入选作品将在无锡市摄影家协会微信公众号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设立专用电话,受理实名举报。

6.提示要求:

       纪录类获奖和入选作者有义务向主办方证明其作品的真实性,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方提供作品的原始影像(原始数据文件或底片)。原始数据文件指直接从相机或数码后背中导出的、未经任何软件处理的、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完整原始数据的文件。凡不能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合格原始影像文件的作品,将视为放弃其入选(获奖)资格。

      艺术类作品,如在创作中使用了他人影像素材必须注明所用何人、何作品及授权情况等信息。

获奖和入选作品中使用的所有素材的版权、著作权及肖像权由参赛作者自负。

7.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摄影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等情形),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入选资格。主办方将根据其违规的情节,给予取消参赛及入选资格、两年以上直至终身禁止参加无锡市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展览、影赛的处罚。

8.凡参赛作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请严格遵守。凡不符合规定者,将被取消与本次影展有关的一切资格。

9. 本届无锡市摄影艺术展览展出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0、主办方对本届展览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

        五、投稿及咨询方式

投稿邮箱:741528174@qq.com

联系人:刘萍、陈锡铭

无锡摄协地址:无锡市红星路358号3楼312室

联系电话:0510-85036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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